新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安居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各族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2020年底,现行标准下的新疆农村贫困人口将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新疆已连续3年7个月没有发生暴恐案(事)件,极端主义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当今的新疆,处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生活安宁祥和,享受着充分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是我们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涉疆问题不是人权、民族、宗教问题,而是反暴恐、反分裂问题。新疆曾经深受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之害,面对严峻形势,新疆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有效遏制了暴恐活动多发频发势头,保障了各族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为国际反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新疆已连续三年多没有发生暴恐案件,极端主义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新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增进各族群众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本级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安居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切实筑牢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