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将于9月10日实施

2024-07-22来源: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张小宓报道:19日,在和田市举行的第十四届和田玉石文化旅游节暨2024年和田地区旅游发展大会上,《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DB65/T4828—2024)》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填补了和田玉(子料)检测无据可依、监管无据可查的空白,将于2024年9月10日实施。

和田玉被誉为“中国四大名玉”之一。近年来,和田地区围绕和田玉石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整体规划,持续加大和田玉品牌保护和培育力度,积极推动和田玉(子料)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积极组织申报《和田玉(子料)鉴定地方标准》。

2022年6月,和田地区与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研究和田玉(子料)鉴定标准和采样方案。选取5个采样点位对和田玉(子料)样品进行采挖,收集样品288件,通过标准制定的预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7个阶段,历时2年多完成该标准的制定。

该标准重点从四个方面对和田玉(子料)鉴定予以规范:一是明确和田玉(子料)的名称和产地;二是对和田玉(子料)表面微形毛孔、裂隙特征、指甲纹、皮色颜色作出明确规范;三是对和田玉(子料)鉴定特征、皮色鉴定特征、鉴定方法、定名、质量和鉴定证书等方面作出精准的理论数据参考和规范说明;四是将经过检测符合和田玉(子料)鉴定特征的,定名为和田玉(子料),对同时符合和田玉(DB65/T035—2010)分类名称标准的定名为和田玉(白玉子料)、和田玉(青玉子料)等,并对和田玉人工染色和磨光料作出了规范。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持续完善和田玉标准体系,维护和田玉(子料)市场公平交易秩序,活跃旅游文化市场,为和田玉(子料)提供了专属身份认定,为维护品牌和市场声誉提供了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