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七项措施保障新上重大项目落地
时间:2022-08-25 | 来源:新疆网 | 作者:江斌伟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江斌伟)缩短企业前期手续办理周期,推进“拿地即开工”。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出台七项政策措施,全力保障新上重大项目及时落地,促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通知明确,要用好国家重点项目先行用地政策,对控制性单体工程、因受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指导项目业主第一时间报自然资源部审批先行用地,保障正常开工,批准后按期完成用地报批手续。

  建立县(市、区)政府用地直报机制,取消地(州、市)政府(行政公署)请示环节,精简审查层级,简化报批要件,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支持重大项目分期、分段报批,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明确分期建设内容分期报批;跨地(州、市)线性工程,可根据组卷进度以地(州、市)分段报批用地。

  针对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库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设计等阶段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对接,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自治区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重大项目清单且优先保障;建立用地报批预审、驻点地(州、市)指导报批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查。

  融合国土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实时监测和预警新上项目开工情况,督促完成用地报批;电力线路塔(杆)基等用地,根据实际用地情况,按有关标准予以认定;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按规定办理审查报批程序。

  依据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开展区域评价、细化行业分类,构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体系,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缩短企业前期手续办理周期,推进“拿地即开工”。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资金投入,研发升级用地审批系统和土地供应监管系统,力争在自动预检要件完整性和规范性、地类和用地标准自动判定和比对等方面实现突破,助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微新疆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