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举行
时间:2019-03-15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分别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了这个报告。

  会议同意将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以及上述决议草案和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会议1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外商投资法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这六个决议草案表决稿。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2018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报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认。会议听取了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代拟稿。

  会议同意将外商投资法草案表决稿和上述决议草案、决定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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