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综述:呵护青山绿水 建设美丽新疆
时间:2015-10-15 | 来源:亚心网 | 作者:王敬
  呵护青山绿水 建设美丽新疆

  ——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综述

  正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时,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题词那样,近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上下精心呵护青山绿水,努力建设美丽新疆,奏响了一曲振奋人心的生态文明建设交响乐。

  关键词:顶层设计

  提出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方向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提出并确定了一系列符合新疆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为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2010年5月召开的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率先提出,要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保护好生态环境。随后,在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及相继召开的一系列重大会议上,都对“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作出详细阐述,提出明确要求。2010年8月2日,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学习时指出,新疆必须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2010年8月及2012年7月,新疆先后召开了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对新时期新阶段坚持“两个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新疆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决不能照搬发展与保护脱节的旧模式,必须把“两个可持续”贯穿于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始终,做到经济发展的力度有多大,保护环境的力度就有多大。

  特别是2011年10月召开的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上,自治区党委把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强调一切开发建设必须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必须遵循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提出全疆各族人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决保护我们的森林、冰川,坚决保护我们的河流、湖泊,坚决保护我们的湿地、植被,坚决保护我们的绿洲、草原。

  2013年11月、2014年11月先后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对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加强生态文明法治保障分别作出了部署安排。2014年12月,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努力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洁净新疆”的提出,是对“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两个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为进一步动员全疆各族干部群众共同谱写美丽中国新疆篇赋予了新内容。如今,“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正成为全疆上下共同的努力方向。

  关键词:环保举措

  持规划先行,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资源开发,积极实施重大生态环保工程,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坚持规划先行,发布实施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了自治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完善了配套政策。

  发布实施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八个专项规划,形成了完整的环保规划体系,从源头预防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

  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推进资源开发。在伊犁河流域停建30多座小水电项目;成功地以320亿元挂牌出让哈密三塘湖煤田3个区块的探矿权,在资源有偿使用及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为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对煤炭煤电煤化工、石油石化、冶金等行业资源开发项目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技术要求为国内甚至国际最高、最先进;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以及对环境敏感区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全力推进天山、阿尔泰山天然林保护和“三北”防护林生态工程,启动实施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等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主要河流、湖泊环境保护为重点,中央、自治区累计投入8.04亿元实施了博斯腾湖、赛里木湖、乌伦古湖等湖泊生态环境治理。目前,试点湖泊水质保持稳定并向好。新疆天山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实现新疆世界自然遗产零突破。

  为切实解决好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新疆在乌鲁木齐累计投入454亿元实施以“煤改气”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009年的262天提高到2014年的310天,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与此同时,新疆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奎—独—乌区域、克拉玛依、石河子和库尔勒市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喀什、和田等城市沙尘型污染综合治理。

  此外,新疆建立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监察厅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出台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和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办法,对辖区环境问题突出的两个地州、6个县级政府及12家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全区76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关键词:环保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5年多来,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为各族人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由2009年的4.02%提高到4.24%;绿洲森林覆盖率由2009年的14.95%提高到23.5%。截至2014年年底,全疆累计完成退牧还草休牧轮牧7150万亩。全疆土地沙化趋势有所减缓,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在保护区建设上,新疆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8个,保护区总面积占新疆国土面积的11.8%。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的73.4%。全疆河流水质总体为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全区共创建园林城市(县城)54个,占所有县市的60%。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幅改善。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解决42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累计对1836个村庄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受益农牧民295万。生态创建如火如荼,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35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41个;国家级生态村7个,自治区级915个,带来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崭新面貌。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修订颁布了《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发布实施《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规。

  5年多来,新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坚持“两个可持续”,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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