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获悉,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将投入3.57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赛里木湖、博斯腾湖和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
其中,赛里木湖将获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2.97亿元,主要支持赛里木湖生态恢复与保护、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大类17个项目;博斯腾湖将获中央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博斯腾湖生态安全综合评估、污染源治理、生态恢复与治理三大类11个项目;乌伦古湖将获自治区专项资金820万元,主要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染源治理、生态恢复与保护三大类5个项目。此外,还安排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自治区湖泊专项资金180万元,用于编制《新疆水污染防治方案》和《新疆Ⅲ类以下地表水体达标整治实施方案》。
据了解,2013年自治区就将博斯腾湖、喀纳斯湖、乌伦古湖、赛里木湖列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当年,中央和自治区共计投资1.2亿元用于四大湖泊的生态保护。
博斯腾湖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由于近年来库尔勒地区工农业用水量不断增加,引起湖水位下降,湖水水质矿化度逐年升高,近些年,中央和自治区投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博湖上游及环湖区域内的和静县、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等。
和博湖不同,乌伦古湖、赛里木湖水质良好,自治区之所以在两年前将它们列入试点,是因为随着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为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开始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