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对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5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不断壮大国有企业实力,使企业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标志性数据实现节节攀升。2011年,新疆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3396.5亿元,净资产1290.1亿元;到2015年6月,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459亿元,净资产2546.7亿元,与2011年相比,数据实现了成倍增加,证实了“十二五”期间国有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
“稳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向改革要红利”,是“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线,5年来,自治区以发展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为主线,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尤其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多次召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积极探索与央企参股合作新模式,推动国企改革,使国有经济发展呈现新局面。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加快国有企业控股多元化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自治区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5年来,自治区国资委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制定重大改革方案,推动央企属地注册,深化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来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截至2014年年底,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及所属二三级企业共计351家,混合所有制率达60%,混合所有制已成为二三级企业的主要经济形式。目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多集中在直接监管企业下属的二三级企业中,国有资本基本保持控股地位。
与此同时,开展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查,制定多个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文件,推动企业整体上市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继开展,使新疆国资国企改革向着更加全面、深入、精准的方向推进。
作为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今年,自治区再次提出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地,完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5月,自治区印发《〈关于自治区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推进区级机关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同时,并联合起草《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调整为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使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进一步规范。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邵峰表示,“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国有经济发展开创性的五年。五年来,自治区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布局结构调整,更加注重职能定位、注重产业关联性,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改善民生,使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的成就。接下来,自治区国资委将集中时间,组织各直管企业进行规划对接,逐户研究,共同把“十三五”规划做好、做扎实,充分发挥好国有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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