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下达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6.5亿元

2026-02-04来源: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冉虎报道: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46.5亿元,重点用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相关支出。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的关键举措,也是新疆建设农业强区的路径选择。今年,自治区财政先行下达19.2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重点投向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等关键环节,支持各地州市高质量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任务,有效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为进一步保障我区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升种粮农民积极性,筑牢粮食安全与农业发展根基,自治区财政还先行下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7.3亿元,按照230元/亩的标准,对2026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州市粮油生产目标任务内的种植小麦耕地给予补贴。这有利于直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的积极性。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仅是对新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更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关键举措。”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副处长孙欣介绍,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健全完善机制等措施,确保逐步将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现旱能浇、涝能排,遇灾少减产,无灾多丰收,水、肥、药等资源利用率明显提升,让更多粮田变良田,稳步提升粮食产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为我区粮食安全打下牢固基础。

为确保资金用在实处、发挥实效,自治区财政厅明确要求,将中央和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严格遵循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年度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