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在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李涛等5位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建立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长效激励机制的提案》。提案指出,新疆民族文化资源丰富,但在现代转化过程中,仍面临创新动能不足、产业融合不深、专业人才短缺等现实挑战,亟须通过系统性政策激发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
“当前部分优秀传统文化形态仍停留在静态保护或传统展示阶段,未能有效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产品。”第一提案人李涛委员指出,缺乏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是制约文化从业者与企业积极参与创新的关键因素。
为此,提案提出一系列具体建议,核心是构建覆盖政策、产业、人才、评价等多维度的长效激励体系。
在政策层面,建议设立“新疆民族文化‘两创’发展基金”,重点扶持非遗活化、文创开发等项目,对相关企业及个体给予税收优惠,并对优秀文创产品提供推广补贴。同时,加强民族特色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侵权快速响应机制。
在产业发展上,提案强调走“文化+”融合发展路径,建议依托十二木卡姆、民族刺绣等文化元素打造系列IP,开发影视、动漫、游戏等衍生内容。推动各地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体验馆,发展“非遗工坊+旅游”等新业态,并鼓励运用VR/AR、短视频、直播等新技术新媒介传播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人才是创新的基础。提案建议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高层次文化创新人才的引进与扶持力度,同时对基层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提供创业支持。
为树立标杆、激发活力,提案建议设立“新疆文化创新奖”,定期评选表彰优秀“两创”项目与个人。
提案还建议通过举办国际民族文化论坛、推动与东部省市共建文创产业园等方式,搭建合作平台,积极引入先进理念与资源。
联名提案委员之一赛力克·吾合拜表示,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是传承保护各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的关键举措。通过系统支持,有望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项目,带动就业增收,进一步彰显新疆文化的魅力与生机活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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