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花落博乐

2024-11-08来源: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康颢严从自治区水利厅获悉:经专家认定和社会公示后,博乐市博尔塔拉河水利风景区获评首个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称号。

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2023年8月,自治区水利厅印发《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及评审办法》,加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促进水利设施发挥好涵养水源、保护生态、改善人居环境、拉动区域经济等方面的功能作用。2024年2月,水利部发布实施最新《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进一步规范水利风景区认定、复核等工作,对发挥好水利设施生态、文化、社会和经济效益起到积极作用,为助推新阶段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博尔塔拉河水利风景区依托五一水库(镜明湖)、人民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博尔塔拉河滨河公园、博乐水文站、七一水库(镜泊湖)工程而建设,属于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景区面积1.7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0.82平方公里。

近3年,博尔塔拉河水利风景区借鉴现代滨江河流堤防景观建设设计理念,累计总投入1.52亿元,开展水生态修复、水文化水科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两库水域、水库拦水坝等水利工程,修建水库沿边古城墙式护墙,展示察哈尔西迁与土尔扈特东归文化,同时实现防洪功能与城市景观无缝对接,形成“城市、堤防、江滩、水景”的有机融合。2023年访客总量达210万人次。

今年8月,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水利、旅游等部门专家、人员,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答辩质询等方式对博尔塔拉河水利风景区进行现场认定,并经10月30日至11月5日7天公示,认定其为首个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

据悉,自2004年水利部印发首版《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以来,新疆已有13家水利风景区被评定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