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向和:教育信息化是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必由之路——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为例

2024-03-20来源:中国人权研究会

  龚向和,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专家。研究方向为人权法、宪法,研究成果集中在社会权、受教育权、数字人权等方面。

教育信息化是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必由之路——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为例
龚向和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一、提出观点:教育信息化是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必由之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就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的教育工作,尤其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中央政府和少数民族自治区政府大力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因此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本次会议主题是“现代化发展中的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本人认为,现代化概念主要是指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所发生的整体的、走向现代社会的变迁过程。具体到教育现代化,就是指教育需要适应并契合现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更高标准。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教育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换言之,教育现代化要求我们重视新兴科技对教育的促进和赋能作用。

  如今,以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可以说,“没有教育信息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现代公法理论表明,国家义务来源于公民基本权利,并直接服务于公民基本权利,而公民基本权利直接决定国家义务。受教育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决定了国家是保障该权利实现的当然义务主体。根据挪威人权专家艾德(Asbjorn Eide)提出的人权的国家义务三阶层理论,以及德国宪法基本权利功能产生的国家义务理论,我们认为,人权的国家义务应包括尊重、保护和给付义务。受教育权的国家义务应当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尊重义务”,即禁止国家侵犯受教育权,不得非法干涉或限制公民的受教育权;第二层是“保护义务”,即国家在尊重之外,还应采取措施阻止其他主体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侵犯;第三层是“给付义务”,即国家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积极促进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中国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投入大量资源,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使得位处偏远的少数民族可以突破地理环境的阻隔,同样享受到东部发达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其实就是在履行受教育权的“国家给付义务”。

  因此,在中国的教育现代化过程中,教育信息化是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必由之路。

  二、用事实说话:教育信息化助推新疆、西藏两地受教育权保障

  中国的教育信息化主要从制度建设和实践推进两方面,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

  制度建设层面,自新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教育信息化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保障每位公民都享有公平优质的受教育权。例如,2007年国家发布《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通过远程教育共享数字化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则指出,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优质资源共享;2018年发布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要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推进开放资源汇聚共享,打破教育资源开发利用的传统壁垒;2020年,多部委联合发布《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有关智能教育建设的行业标准。

  具体到新疆和西藏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两地根据中央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出台了《新疆实施<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3—2025年)》等一系列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提出了新疆和西藏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包括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加强教育资源整合共享、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智慧教育建设等方面,旨在推进教育资源共享,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

  实践推进层面,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疆、西藏两大自治区积极推进本区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有力保障少数民族充分实现自身受教育权。

  第一,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新疆全区中小学、教学点已经全部接入互联网;西藏自治区则建立了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并且推进全区所有学校接入互联网。

  在西藏,“珠峰旗云平台”是一个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建设的面向全区的线上教育平台。目前,该平台已经有超过60万的注册用户,以及超过12万的线上教育资源数。师生可以免费使用该平台的资源,学习西藏乃至全国一流教师的课程与教研资料。如此一来,偏远地区的师生获取教育资源的成本大大降低。“珠峰旗云平台”还是远程授课的直播平台,专门为远程课堂设计。比如,连接拉萨市、山南市和那曲市的一堂远程教学,老师不仅可以远程提问,切换幻灯片和讲课画面非常流畅,学生体验感很好。

  第二,在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方面,新疆和西藏两地不断丰富和加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供给与平衡。

  例如,在新疆,连接东西部地区的信息化教学在中小学之中已经成为常态。比如,去年(2023年)11月,新疆塔城市第六小学就与沈阳市团结路小学通过网络共聚云端,开展“专递课堂”活动。塔城市第六小学503班与团结路小学师生同上一节美术课《机器人》。团结路小学美术教师张梦露,以机器人为主题,通过展示机器人艺术作品,利用实物机器人和平板绘图进行授课。除了与机器人互动外,还设置了讨论环节,学生们可以分享自己的作品和想法,与沈阳的同学们互动交流,为学生们带来全新的学习体验。这样的“云端授课”方式可以令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互联互通,有效促进了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不仅在基础教育之中,这种信息化授课方式在高等教育教学中也有所适用。在2018年,中国远隔数千公里的两所大学——位于上海的华东理工大学和位于新疆的喀什大学——就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课程教学的互联互通。华东理工大学将本校的精品课程“无机化学”隔空“搬”到喀什大学。两校就这样通过网络联通彼此——课堂上一名老师兼顾两地学生,课后则由名师领衔的庞大教学团队开展线上答疑,这样的场景已经成为两校日常。通过教育信息化,远在西部地区的新疆少数民族也能享受到东部地区发达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这种新型教育模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实现质量”,也改善了东西部地区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况。

  第三,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方面,新疆和西藏两地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促进全区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和实现。

  例如,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一中学去年就开展了以“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为主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针对智慧黑板的操作与应用。培训采用现场操作和互动的形式,通过实际设备操作演示的方法向大家展示了智慧黑板的各种功能,包括硬件使用、桌面工具、学科工具、投屏功能等基础应用。教育技术专家以各学科为例,结合教师实际情况现场答疑解惑,演示了放大镜、思维导图、课堂活动,手机投屏等工具的使用。通过培训,教师们掌握了智慧教育技术的基本操作,感受到信息化技术给教学带来的便利,可以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技术展开授课教学。还有,新疆叶城县教育局也组织了全县中小学信息化管理员开展智慧教育平台使用操作培训和交流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介绍、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旨在让各中小学信息化管理员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提高平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效率,加强各学校之间的经验分享、合作。

  三、展望未来:教育数字化是教育信息化的全新升级

  如果说信息化还是工业化的延续和扩展,那么数字化则在开启另一个崭新时代,人类的思维方式总体上将由工业思维转向数字思维。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世界第一大教育教学资源库,探索了以服务引领和支撑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能力提升的新路径,实现了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全覆盖,形成了一批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也首次将“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概念写入其中,明确了教育数字化未来发展的行动纲领。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教育数字化将会成为中国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障的更强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