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冉虎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日前,财政部公布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入选,三地共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500万元。
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处处长帕尔哈提·艾合买提表示,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政策旨在鼓励先行先试,创新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切实引导普惠金融服务扩面增量。
据了解,中央财政通过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示范区普惠金融发展。奖补资金由示范区统筹用于支小支农贷款贴息、支小支农贷款风险补偿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降费奖补、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等方面。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规定,今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新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评选规则,完成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审工作并报财政部。
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评选综合考核包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及同比增速、普惠型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及同比增速等10项指标。
帕尔哈提·艾合买提表示,此次入选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的三地,将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模式,助力新疆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