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祖木热提·吾布力雪克来提·扎克尔肖开提·依明李邑飞参加审议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兴瑞 李杨报道)3月7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疆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全国人大代表艾尔肯·吐尼亚孜、祖木热提·吾布力、雪克来提·扎克尔、肖开提·依明、李邑飞等参加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马兴瑞代表说,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这次立法法修改,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必将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完全赞成立法法修正草案。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我们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新疆实际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立法法,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疆,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所需,顺应各族群众期盼,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建设美好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艾尔肯·吐尼亚孜代表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及时修改完善立法法很有必要。立法法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宪法权威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吸收了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以法治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完全赞成。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祖木热提·吾布力代表说,立法法修正草案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符合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新时代立法工作需要,我完全赞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动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修改立法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修改后的立法法,完善立法工作格局,持续规范地方立法,更好保障和推动全面依法治疆。
李宪法代表说,修改立法法是新时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是健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我完全赞成修正草案。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标准、强化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强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执法教育培训等方面下功夫,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更大实效。
石岗、李运飞、李兰、孟楠等代表分别发言,一致完全赞成立法法修正草案。他们表示,对立法法进行修改完善,将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修改后的立法法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新疆地方立法工作,确保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更好引领和护航新疆改革发展稳定,为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王超、田湘利、陈伟俊、王明山、买买提明·卡德、沙尔合提·阿汗、薛斌、金之镇、迪里夏提·沙依木、高继明等参加审议,姜新军、都红岩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