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库尔勒市人民法院驻恰尔巴格乡喀拉墩村“访惠聚”工作队成功救助了一只珍稀野生猫头鹰。
当天中午,库尔勒市人民法院驻恰尔巴格乡喀拉墩村“访惠聚”工作队队员杨晓佳在入户走访途中发现有一只棕色的鸟在林带里扑腾。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只鸟是纵纹腹小鸮(俗称猫头鹰),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且头部受伤。
在获悉以上信息后,喀拉墩村“访惠聚”工作队及时与库尔勒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取得联系并请求予以救助。库尔勒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将猫头鹰转移救治。
“当时它看起来非常虚弱,我就有了救助的想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积极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政策,增强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杨晓佳说。
温馨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若群众发现受伤、落单的猫头鹰切记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与公安机关或农林部门取得联系,安排专业人员前往妥善处置。